美国当地时间4月14日,据路透社报道称,当天微软在西雅图联邦法院对美国司法部提起诉讼,指称政府阻止微软告诉用户,联邦机构在何时要求查阅用户电子邮件以及其它数字信息。
微软透露,在过去18个月的时间里,公司收到政府基于《电子通讯隐私法》(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Privacy Act)发出的5624项法律命令,其中2576项阻止微软向用户通知政府正通过授权证、传票或其它请求获取他们的数据。多数请求针对个人,而不是企业,保密规定中也没有固定的终止日期。微软称:“这意味着我们永远被禁止向用户告知政府一直在收集他们的信息。”
但微软认为,美国政府使用的《电子通讯隐私法》中的言论禁口令违反了《宪法第四修正案》中的搜查和扣押权,该法律赋予了用户和企业权利,允许他们知道政府是否搜查或查获他们的财产。而且依据《宪法第一修正案》微软有权利告知用户相关情况。
微软总裁兼法律总顾问布拉德·史密斯(Brad Smith)称,“美国政府发出命令,要求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对此类合法要求保守秘密已成为常态。我们认为这种做法太过分,所以要求法庭来处理这一问题。”
美国司法部发言人艾米丽·皮尔斯(Emily Pierce)对此回应,司法部正在评估起诉文件。
微软此次诉讼主要是远程服务器上储存的数据,而不是本地储存在用户电脑上的数据。在用户电脑数据方面,微软称已经为政府提供了一个访问电子数据的新通道。
微软称,借助《电子通讯隐私法》,政府越来越多地将调查对象指向了在云端存储数据的公司。《电子通讯隐私法》已问世30年,一直备受关注,科技公司和隐私拥护团体认为,这部法律在商业互联网兴起之前制订,现在已经过时。
“人们在将他们的隐私信息从物理存储器转向云端时,并不想放弃他们的隐私权利,”微软在诉讼中称。微软表示,“美国政府把向云计算的转型作为一种手段,来扩大自己执行秘密调查的权利。”
微软与美国司法部对簿公堂,发生在苹果与联邦调查局(FBI)的诉讼大战之后。“正如在苹果和FBI的对抗中我们都站在苹果一边一样,我们预计这次其他科技公司也会站在我们这边。”史密斯称。
但饱受信息安全困扰的企业远不止这两家,打车应用Uber在首份透明报告中称,在2015年7月至12月期间,公司向多个美国监管部门提供了逾1200万乘客和司机的信息,向美国州和联邦执法机关提供了469位用户的信息。
Uber表示,“政府如今对数字公司的要求远远超过了线下公司。我们希望自己的透明报告,能够引发一场关于何种类型和数量级的信息,在哪些情况下能够按要求提交给政府相关部门的公众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