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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外债管理办法有望推广至全国 资本项目开放再落一子

来源:华尔街见闻     编辑:      2015-08-19

中国资本项目可兑换有望再落一子。

路透周二援引三位消息人士称,央行考虑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采用的外债管理办法至全国,即取消外债规模审批,改为按照企业资本金的一定比例自行决定对外发债。

其中一位消息人士认为:“有条件逐步推广自贸区外债管理办法至全国,可以拓宽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程度,也可为人民币纳入SDR(特别提款权)相应的制度基础。”

今年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在上海率先建立了资本账户可兑换的路径和风险管理方式,全面放开区内的本外币境外融资。

该《细则》扩大了境外融资的规模和渠道,企业和各类金融机构可以自主从境外融入资金,企业的融资规模从资本的一倍扩大到二倍;《细则》还将事前审批改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了境外融资的前置审批,扩大了经济主体的自主权。

5月底,央行调统司司长盛松成曾预计,汇率市场化改革、资本账户开放,一两年之内基本可以完成。

路透今天在另一篇文章中称,人民币汇率弹性加大,为中国资本项目下一步开放腾挪出更大的空间。在多数资本项目实际或有条件开放的基础上,预计中国央行将在11月的SDR正式评估日前,重手落下四枚棋子,基本完成资本项目棋局的收官之举。

这四个开放内容包括个人投资者出海(QDII2)、深港通实施、债券市场继续对外开放,以及企业外债管理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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