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今日转载北京晚报文章称,根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的意见,对《纲要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共拟修改57处,“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被删除。
《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称,根据证监会意见,十三五《纲要草案》将删除“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的内容。
财新援引权威人士称,
没有写进“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意味着“战略新兴产业板”不再设立。
财新报道还称,
市场人士对于不再设立“战略新兴产业板”反应强烈。
此前有很多在境外上市的中概股公司为了能够回国登陆“战略新兴产业板”,进行了多宗私有化交易,同时还积极拆除VIE结构,以便符合国内上市要求。不过即便这样,这类企业如果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如果不能实现盈利仍然不能在主板挂牌。
至于注册制,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早在3月1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就表示,注册制的实施目前还不具备条件。“配套的规章制度研究论证需要充分沟通,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这需要相当的过程、相当长的时间。”
此前高层频吹风 战略新兴板“板上钉钉”
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关于上交所战略新兴板推出的讨论日益热烈,而从此前官方表态来看,年内推出似乎已经是较为确定的事情。对于今日媒体称十三五纲要草案删除战略新兴板的原因,官方尚无表态。
本月8日,证监会副主席李超称,战略新兴板从去年开始就在研究,希望能够尽快推出。3日,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表示,战略新兴板准备情况一切顺利、没有推迟,承接很好。上海市市长杨雄1月底称,战略新兴板即将推出。
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透露,推出战略新兴板为2016年发展资本市场的五项重点工作中的首要任务,“建立战略新兴板,明年一定要推出。”
新京报记者从上交所高层人士处获悉,上交所在紧张有序地推进战略新兴板,已成立了专门的新兴产业板注册中心,人员和设备都已到位,有望在2016年7月前推出。
战略新兴板被视作拥有承接中概股回归的作用。上交所副总经理刘世安曾表示,我国资本市场还缺乏承接中概股的整体制度安排,战略新兴板建设迫在眉睫。
按照上交所首席经济学家胡汝银的说法,“在整个资本市场建设中,战略新兴板的定位将低于主板,高于创业板。”
据刘世安的介绍,战略新兴板将淡化盈利要求,主要关注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将引入以市值为核心的财务指标组合,增加“市值+收入”、“市值+收入+现金流”、“市值+权益”等多种多套财务标准。还允许暂时达不到要求的新兴产业企业、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
A股成长股估值最大敌人?
不过分析师则认为,战略新兴板一旦推出,将成为A股市场成长股估值最大的敌人。平安证券分析师魏伟在一份报告中表示,欧美两地约45%的中概股符合战略新兴板上市标准,再加上国内优质非上市资产,估计新兴板推出后上市公司质量对比现有创业板标的将有显著提升,并相应对成长股板块估值带来冲击。
战略新兴板的定位较为明确(智能制造十大领域和现代服务业),放宽盈利限制,以预估市值为核心条件,其他财务门槛介于主板和创业板之间。
同时,考虑到我国海外上市的中概股龙头公司大部分都属于信息技术产业或是现代服务业,国内实际上还有许多优质的、智能制造领域的未上市资源(比如中国商飞等),所以实际上战略新兴板有非常庞大的“潜在客户”群体。
战略新兴板推出后短期内供小于求是必然状态,证监会对上交所发行端的管控(包括发行价格和发行节奏)将直接决定新板块初期的扩容速度和公司质量,并进而决定对A 股整体市场的影响。
新板块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实行注册制是整个战略新兴板方案中最大的悬念,亦是决定其对A股市场,特别是成长股板块影响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