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新3月21日报道,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中明确,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财新报道称,目前来看,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基本上相当于将营业税政策平移至增值税上,税负并不会增加。报道援引一位地方税务机关人士表示,考虑到价税分离部分,营改增后,税负实际上略微降一点。
该报道还称,另一可能减税的来源是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此次个人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对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采用了统一表述,并未区分“非普通住房”和“普通住房”。财新援引税务咨询人士表示,这可能意味着未来不分差别对待。
当前,现行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政策是: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