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在车辆自动驾驶的道路上又迈出了里程碑式的一步。
据英国《每日邮报》3月27日消息,美国车辆安全监管机构表示,由人工智能系统驾驶的谷歌无人驾驶车,将被认为符合联邦法律。谷歌去年11月向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提交了无人驾驶车的提案,今年2月已获得官方批复。近日,公司在其官网上公布了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决议文件。
该决议文件中指出,谷歌的机动车辆的司机即为该车的自驾系统,而不是车主。这一认定突破了1968年通过的《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该公约规定驾驶汽车的只能是人而不能是计算机。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在决议文件中表示,从传统意义上说,在过去的一百多年里车辆都是由司机驾驶的。我们赞成谷歌的无人驾驶车。但对于谷歌来说,下一步就是如何证明无人驾驶系统可以与真人驾驶的要求和水平相媲美。
这对谷歌以及其他致力于无人车研究的公司来说无疑是个巨大利好。因为一直以来合法化都是无人驾驶汽车实现商业化的最大障碍。
在美国,各个州对于无人驾驶汽车长期以来都存在立法不统一的状况。美国23个州的立法者最近几年出台了53部监管无人驾驶汽车的法案,涉及的关键问题包括事故责任和测试规则。这使得谷歌无人驾驶汽车每进入美国一个州的某个城市,都必须经过当地交通局的审批。
谷歌、通用等企业认为,如果每个州都制定自己的规则,而没有统一起来,那么在各州的边境地区运营无人驾驶汽车就会面临不利环境,这会严重阻碍安全创新、跨州商贸、国际竞争等问题,并最终阻碍无人驾驶汽车的部署。
各州关于无人车立法最大的分歧就在于事故责任的认定。去年十月,为了加快自动驾驶立法进程,沃尔沃、谷歌与奔驰先后表态,如果自动驾驶车在自动驾驶状态下发生事故,或者因为技术原因发生事故,厂商愿意承担责任。
在今年1月的底特律汽车展上,美国交通部部长安东尼·福克斯(Anthony Foxx)表示,奥巴马政府将斥资4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63亿元)推动研发无人驾驶汽车,同时,将在今年7月推出自动驾驶汽车标准的国家蓝图,为无人驾驶汽车和联网汽车建立“统一的多州框架”。
就国内而言,现有汽车行业的相关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法律法规及保险等也都不适用于无人驾驶车。去年12月,百度无人驾驶汽车在国内首次实现了城市、环路及高速道路混合路况下的全自动驾驶。但当时就有汽车专家指出,百度路试的这辆经过改装的BMW3系GT,至少涉嫌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关于不得擅自改装的规定,且其自动驾驶系统与所改装的车辆的长期兼容性、稳定性都存有疑问。
百度首席科学家吴恩达此前在接受《连线》杂志采访时坦言,自动驾驶技术需要一个明确的法律框架,以处理合法性及责任归属问题。与此同时,吴恩达主张一种称之为自动驾驶的 “轨道铺设策略”,先由一小部分限制区域开始,让这部分区域 “允许自动驾驶”,而后再扩展开来。
但也有人认为现在呼吁无人驾驶合法化并不是一个好的时机,特斯拉CEO马斯克就是其中的代表。他表示,由于数据量有限,现在就要求政府合法化无人驾驶是不够成熟的。只有当统计数据能够表明无人驾驶汽车要比有人驾驶更加安全的时候,监管层对无人驾驶做出判断才会更稳妥。监管部门需要看到支撑可靠性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