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近日首度提及债转股细节,称债转股主要是针对杠杆率比较高的公司,并不是针对特定规模或产权结构的某一类企业,债转股的目的也有降低过剩产能部门的杠杆率。这一讲话与先前财新报道的“以国企为主”,且“并不支持过剩产能‘僵尸企业’参与”有所区别。
中国央行网站本周五(4月15日)发布“周小川行长出席经合组织中小企业融资报告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其中华尔街日报对周小川提问道:中国的债转股是否包含中小企业,还是仅仅针对大企业和国有企业?周小川的回答如下:
这是一项新政策,有些内容细节还在讨论。
据我所知,债转股主要是针对杠杆率比较高的公司,并不是针对特定规模或产权结构的某一类企业。大型企业借贷比较多,杠杆率自然也比较高。而这些大企业既有上市公司,也有未上市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也包括一些民营企业。这个政策对他们都适用,可以帮助他们降低杠杆率。
另外,这个政策也跟产能过剩有关。如果存在过剩产能,企业就会亏损,导致资本受损,杠杆率就会上升。因此,降低存在过剩产能部门的杠杆率,也是制定这个政策的一个目的。而中小企业因为没有过度贷款,杠杆率不算高。
所谓“债转股”,是将债权转化为股权,是一种债务重组,也是处置不良资产的常用方式之一。债转股使得企业的债务减少,注册资本增加,原债权人不再对企业享有债权,而是成为企业的股东。在经济下行期,债转股的主要作用有二:一是降低银行不良贷款率;二是帮助企业去杠杆,减轻经营压力。
对于债转股企业的选择,财新本月援引多位接近决策层人士称,债转股对象聚焦为有潜在价值、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以国企为主。这类企业在银行账面上多反映为关注类贷款甚至正常类贷款,而非不良类贷款。因此,此轮债转股,并不支持过剩产能“僵尸企业”参与,同时财政不再兜底。
“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僵尸企业’的标准出台,因此银行自行判断,看企业是否暂停生产经营;负债率到什么程度,比如90%。”一位操刀过几起重要债转股方案的大行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
这位大行人士认为,“债转股最核心的一点,就是企业有一定价值,或者有潜在价值,所遇到的是暂时性困难,哪怕是不良资产,也是暂时性的不良。”如果是“僵尸企业”,就算通过债转股把财务成本降下来了,产品没销路,企业依然活不了。“从这个角度来讲,‘僵尸企业’也不会做债转股,退一步讲即使是饮鸩止渴,至少也要止渴。如果对‘僵尸企业’进行债转股,会是双输的选择。”
《证券时报》介绍,市场人士对于债转股适用于哪类公司,给出了三种猜测:
1、满足债转股条件的公司(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确不能是质地太差,产能落后严重、基本面极差的公司,这类公司直接破产清算核销往往是最优选择。另外,质地极差的公司会导致银行再次成为企业的资金供应商;
2、债转股适合那些产品竞争力在行业内资质尚可,但由于经济周期下行公司经营出现问题,然而能够判断出此类公司在经济周期向上时有能力恢复经营甚至表现尚好;
3、债转股在理论上更适合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会面临多种道德风险问题,因此债转股在未来政策调整中也将大概率从民企开始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