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国务院发布文件,要求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坚持财政事权由中央决定,这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的首个央地事权划分意见。
5月1日,分税制以来最重要的税改——营改增正式实施。改革之后,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将按照五五比例分成。此次税改从根本触及到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划分,还可弱化地方政府的产业干预,有助于推动企业优胜劣汰和市场出清。
在有关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的改革中,文件提出,要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并保障地方履行财政事权,同时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
文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经历了从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到“分灶吃饭”、包干制,再到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变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逐渐明确,特别是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体系框架。
国务院认为,在新的形势之下,现行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强调了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必要性。
国务院还在本次文件中制定相应时间表,要求有关部门在2016年制定相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在2017-2018年,参照中央改革进程,加快推进省以下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2019-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形成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
改革中有关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的部分,国务院要求,中央的财政事权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地方的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区分情况划分支出责任。
在此次改革中,文件要求省级政府要根据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财政体制及基层政府财力状况,合理确定省以下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避免将过多支出责任交给基层政府承担。
国务院在文件中表示,在职责分工方面,财政部、中央编办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参照本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推动本地区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
对于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讨论可谓由来已久。
2015年12月26日,中国网报道,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2016年,财政部准备研究提出分领域的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方案。
今年3月,经济观察报报道,由财政部制定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指导意见”已于2015年年底结束征求意见并上报,下一步财政部分领域进行事权划分的改革,最快或将于今年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