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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捧回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大佬

来源:华尔街见闻     编辑:      2016-10-11

10月10日,诺贝尔奖委员会宣布,201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为哈佛大学的奥利弗·哈特(Oliver Hart)、麻省理工学院的本格特·霍斯特罗姆(Bengt Holmström),获奖理由是表彰他们对契约理论做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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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契约理论?

“契约理论”是研究在特定交易环境下来分析不同合同人之间的经济行为与结果,往往需要通过假定条件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交易属性,建立模型来分析并得出理论观点。

诺贝尔奖官网指出,“契约理论”是用来解决类似这样的问题的:诸如学校、医院和监狱这样的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应该是国有的还是私有的?教师、医生和狱卒应该有固定工资,还是绩效工资?企业管理人员的收入应当多少来自奖金,多少来自认股权?

用契约理论研究现代企业是契约理论最前沿的进展之一,也是不完全契约研究者着墨最多,成果最为丰硕的领域。

主流企业边界理论认为,讨价还价能够解决事后冲突。哈特和霍斯特罗姆借鉴了哈特和穆尔“契约作为参照点”的分析思路,基于投机行为建立新的企业边界模型分析没有事后讨价还价情况下的战略决策问题发现,不受限制的单边支付的讨价还价并不常用,而往往是权威在发挥作用。在传统产权理论模型中,资产所有权影响人力资本投资动机,但不影响与这些投资相关的事后结果。

哈特和霍斯特罗姆在该模型中证明了,与传统产权理论模型相反,决策权直接影响事后结果。在他们的模型中,在分析中起关键作用的私人收益将分析的重点转向于企业边界的决策行为而不是资产,资产所有权是获得实质控制权的工具。但是,获得控制权的潜在原因是为了完成战略目标,所有的活动需要在经理权威下聚集起来。他们的分析思路在很多方面与传统企业观点相似,区别是他们模型中的企业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因为经理直接关心不可转移的私人收益或者是因为在存在投机行为的情况下,经理被迫将其内部化。正是这一转折点开创了研究企业边界的新的思路。

哈特(Oliver Hart)

哈特现任哈佛大学经济系主任。哈特在企业理论上作出过突出贡献,他与格罗斯曼(Hart&Grossman1986)以及与摩尔的论文(Hart&Moore,1990)奠定了当代企业理论的基础,并为企业理论确立了一个基于契约理论的分析框架。他的《企业、契约与金融结构》(1995)已是企业理论的经典教科书。

此外,哈特是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开创者之一,他至今仍是该领域的领军人物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聂辉华撰文表示,哈特是数学本科出身,现在却是数学模型用得最简单的人;他提供了被广泛检验和应用的理论框架,却从不涉猎经验研究。哈特是聂辉华的博士后导师。

哈特1948年出生于英国,现已加入美国国籍。1969年,他在英国剑桥大学国王学院获得数学学士学位,这为他奠定了扎实的数学基础。

在读大学时,他对经济学发生了兴趣,于是转攻经济学,并于1972年在英国华威大学(Warwick)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1972年,哈特来到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求学,并于两年后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哈特回到英国,在艾塞克斯大学(Essex)担任讲师。

在毕业后的三年内,哈特在国际顶级的QJE、RES和JET等杂志上一口气发表了六篇关于不完全市场和金融市场均衡的优秀论文,在学术界初露峥嵘。

1984年,哈特在麻省理工学院(MIT)访问一年,随后正式到MIT经济系担任教授,并从此在美国定居。在MIT期间,哈特教授与合作者写出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两篇论文:1986年与格罗斯曼合作的《所有权的成本与收益》,以及1990年与莫尔(John Moore)合作的《产权与企业的本质》,先后发表于《政治经济学杂志》(JPE)。

这两篇文章提出了一个从不完全契约的角度分析企业产权的新框架,即GHM模型。如今,不完全契约理论已经成为研究企业产权、企业融资、国际贸易、政府边界乃至社会契约的最主要框架之一。

1993年,哈特加入哈佛经济系担任教授。

聂辉华称,纵观哈特教授的学术生涯,他由不完全市场和资产组合到接管问题,接着研究垄断竞争理论,然后研究劳动契约,最后聚焦于不完全契约理论,可谓如鱼得水;他在剑桥和普林斯顿求学,在剑桥、LSE、MIT和哈佛任教,从少年成名,到如日中天,可谓纵横捭阖。令人羡煞!

霍姆斯特朗(Bengt Holmstrom)

霍姆斯特朗为芬兰籍经济学家,现任麻省理工学院经济系教授。1979年,霍姆斯特朗在《贝尔经济学杂志》上发表经典论文“道德风险与可观察性”,奠定了他在信息经济学领域的权威地位。

此后,霍姆斯特朗与米尔格罗姆(Holmstrom&Milgrom1987,1991,1994)在企业最优激励机制研究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是企业理论的领军人物之一;此外,他与梯若尔合作构建产业组织理论的大厦,贡献突出。

他曾在耶鲁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担任教授,求学于赫尔辛基大学和斯坦福大学。以下简历来自《经济学动态2014年第5期》。

霍姆斯特朗于1949年4月18日出生于芬兰赫尔辛基,属于芬兰瑞典语少数民族裔。

1972年获赫尔辛基大学数学学士学位;

1975年获斯坦福大学运筹学硕士学位;1978年获斯坦福大学商学院博士学位。1979-1983年起任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

1983-1994年任耶鲁大学经济系教授和管理学院教授、讲席教授;

1994年任麻省理工学院经济系教授,并于1997年晋升为保罗萨缪尔森经济学讲席教授;

2003-2006年任经济系主任,同时于1994年起担任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教授。

1992年,霍尔姆斯特伦当选为计量经济学会会士,1992年当选为芬兰文学与社会科学院外籍院士;

1994年当选为美国科学与艺术院院士;

2001年当选为瑞典皇家科学院院士;

2011年任计量经济学会会长。

霍尔姆斯特伦的主要研究领域为企业理论,其在契约理论和激励理论方面的研究更令他享誉国际学术界。

他的著作涵盖组织和激励设计、执行补偿、资本管理、劳动契约等领域,近期研究涉及到流动性在资产市场和宏观经济中的作用等方面。

他在《贝尔经济学杂志》上发表的经典论文《道德风险与可观察性》(1979),奠定了在信息经济学领域的权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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