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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将于7月1日启动

来源:华尔街见闻     编辑:      2015-05-25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2日表示,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同时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自7月1日起实行。基金互认的初始投资额度为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人民币。

根据备忘录,符合条件的内地公募基金通过简易的认可程序后,即可向香港投资者销售。

证监会表示,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将拓宽跨境投资渠道,提升两地市场竞争力;为两地监管机构共同建立基金监管标准奠定基础,推动亚洲资产管理行业发展;为两地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投资产品。

证监会称,符合互认条件的基金须成立一年以上,资产规模2亿元人民币以上,在对方市场销售的规模占基金资产比重不超过50%。

据其测算, 截至去年底,符合互认条件的香港基金有100只左右;截至一季度末,内地符合互认条件的基金有850只左右。

华尔街见闻曾提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意味着内地逾6万亿元人民币公募基金有望“出海”分销到香港市场,也为国际资金进一步开启中国投资大门。

两地基金互认最早提出是在2013年1月,经过两年多的漫长谈判最终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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