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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 交易所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来源:     编辑:      2019-06-26

经济观察报 社论 6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连续发表两份“问答”,回应市场和媒体对两家科创板申报企业的质疑。两份问答迅速而坦诚。对于即将迎来第一家挂牌企业的科创板来说,交易所已经进入角色。

《关于科创板媒体监督的问答》、《关于科创板在审企业媒体关注和信访举报处理的新闻问答》,这两份问答侧重点不同,但表达的立场和态度鲜明——科创板欢迎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对于科创板有着无可替代的价值,上交所对此当然有深刻的理解和认知。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是发行人,投资银行、律师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则承担对信息披露的核查把关之责,它们共同构筑了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有效防线。在这个链条中,如果没有活跃有力的社会监督,并以强大的法治为武器,所有的责任都可能被抛在脑后,所有的防线也可能失守于须臾之间。

上交所还表示,“科创板不欢迎不实言论”,并称“我们同时关注到,个别自媒体对科创板发行人信息披露提出的质疑,存在断章取义、渲染构陷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我们理解上交所的关切——没有谁喜欢不实言论。不准确的、偏颇的乃至与事实不符的质疑,无论出自哪个渠道,都可能损害公司和投资人的利益,对构建真正透明公正的市场有害无益。

即使如此,我们以为,就交易所的角色定位而言,这样的发言方式仍然值得讨论。市场对发行人的质疑有可能并不准确,但交易所要做的是考察信息披露本身是否合规。或许更好的方式,是督促发行人在信息披露方面更为积极和主动,通过更充分的信息披露回应质疑。即使一些质疑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偏差,这种偏差还可以依靠证券分析师、投资人自己的鉴证纠正,他们必须为自己的决策负责。是否“存在断章取义、渲染构陷的”问题,利益相关方自有判断,若涉及诽谤,大可让其受到法律的惩处。

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意味着交易所必须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负责任。这取决于构成市场的各个利益主体是否各归其位,各尽其责。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的责任机制。比如说,对于发行的股票的处理,“货物出门,概不退换”,还是“售后三包”,不同的处理方式下,各方博弈的结果是不一样的。就像科创板下对退市的强化,一定程度上倒逼着中国版的集体诉讼赔偿机制。我们知道,如果没有这样的机制,我们期待的公平未必会如期而至。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一项关系资本市场全局的重大制度变革,目的在于建立一个新的资本市场。这是一项新的尝试,交易所无疑是关键之关键。毋庸讳言,各市场参与者对此缺乏足够的经验,交易所也要拆解许多新的课题。上交所在透明度上的工作努力有目共睹,但在增进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上,还有更多可能扎手的事情等待着。也正因如此,我们期待交易所更深刻地理解其角色定位和使命,更快地适应这个新角色,让科创板成为一批富有竞争力的科创公司的诞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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